二级建造师就业前方向
《建筑法》第十四条规定: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,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,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。
鉴于建造师在企业资质评定,年度审核,招投竞标,合同签订,施工组织,工程验收,竣工审批等具有关键作用;2008年2月27日所有项目经理证书作废,由建造师全面取代,同时取消三级项目经理证书;
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,没有一定数量的建造师,意味着新的工程合同难接到,所有在建工程将面临停工危险,企业没有办法进行资质评定,故安排人员参加建造师考试且通过,显得迫在眉睫,非常重要。